无障碍浏览 访问人民银行主站
首  页 机构简介 工作动态 公告信息 热点专题 金融数据 区域金融 金融知识 办事指南 政务公开
高级搜索
  |我的位置:海南省分行 > 金融知识 > 金融知识历史数据

银行对外商投资企业使用人民币资本金的监督审查要求是什么?

 字号 文章来源:海南省分行 2014-12-31 16:31:57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银行应当依据相关外商直接投资业务管理规定,监督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使用人民币资本金,审查通过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办理的资金支付业务。银行不得为未完成验资手续的人民币资本金专用存款账户办理人民币资金对外支付业务。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83号 邮政编码:570105 电话:0898-68562334 传真:0898-68562922
京ICP备05073439号 网站标识码:bm2500000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0016号
网站主办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 最佳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