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儋州市支行(以下简称“儋州支行”)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0年,儋州支行按照《条例》要求,认真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内部管理,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完善各项制度,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了办事和工作效率。 一、突出制度建设,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对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做出详细规定,使儋州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从内容、形式、到考核归档的一整套操作体系。 二、创新公开手段,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及时、高效地向社会传达人民银行的各项工作信息。制作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册,放在一楼大厅,供公众查阅。2010年制作各种宣传册20000多份,较好地满足了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需要。 三、严格考核奖罚,解决责任不落实的问题。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目标管理责任制,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支行整体工作的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内容之中,坚持量化考核,严格奖罚。对工作一般的进行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要求限期整改,对工作差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的,按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做到严惩重罚。 四、加强督促检查,促进任务落实。实行首问负责制。建立了严格的接待、登记、督办、反馈程序。实行谁接待、谁负责协调处理,一包到底;实行现场评议制度。在一楼服务大厅设置了意见箱,让办事对象对办事人员的服务态度、办事时限、职业道德、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现场评议,从而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增强了工作责任感;实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室的职能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股室的执法、服务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儋州支行的概况 公开了儋州支行的主要职责、领导成员、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行政许可事项信息 公开了儋州支行负责实施的银行贷款卡发放核准、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代理支库、乡镇国库业务等信息。 (三)行政处罚项目信息 公开了儋州支行有权实施处罚的违法行为类型、处罚依据和业务股室等信息。 (四)履职业务信息 主要包括征信管理、支付结算等工作信息。 (五)其他信息 包括儋州支行政务工作动态、制度建设、政策法规等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制作了政务公开操作指南板图、工作流程、公告栏,悬挂于一楼大厅等醒目处,为外来人员办公提供方便。 (二)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传达人民银行的各项工作信息。 (三)制作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册,放在一楼大厅,供公众查阅。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0年,儋州支行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儋州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儋州支行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0年,儋州支行尚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 (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方式单一,内容和形式尚需进一步丰富、改进和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载体。充分利用公告栏、宣传册等载体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公开,做到辖区内金融机构及办事群众能够熟知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载体、方式等,能够及时、快速、准确地找到想要了解的信息。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领导和工作制度,细化监督检查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期内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