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临高县支行(以下简称“临高支行”)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10年,临高支行全面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领导工作机制,明确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以逐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透明度为目标,循序渐进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各部门参与”的局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统化、实效化。 二、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逐项核定公开事项。临高支行坚持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工作方法,按照《条例》要求仔细梳理并逐项核定了信息公开内容,按程序进行公开。 三、丰富公开载体,增强公开实效。以方便群众知情、办事、监督为原则,以公示栏、宣传手册等为主要载体,积极依托各类金融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宣传活动,有效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四、推行“服务承诺”,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量,有效地促进依法行政。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临高支行的概况:公开了临高支行的主要职责、领导成员、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工作动态情况等信息。 (二)行政许可事项信息:公开了临高支行负责实施的银行贷款卡发放核准、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乡镇国库业务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申办上述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主办股室等信息。 (三)行政处罚项目信息:公开了临高支行有权实施处罚的违法行为类型、处罚依据和业务处室等信息。 (四)履职业务信息:主要包括征信管理、支付结算等工作信息。 (五)其他信息:包括临高支行政务工作动态、制度建设、政策法规等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在办公地点放置宣传手册,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 (二)设置公开栏、办事指南,做出服务承诺,设置举报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公开接受监督。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0年,临高支行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临高支行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不予公开。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临高支行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10年,临高支行尚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临高支行主要在落实各项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由于竞聘中层干部,人员有变动,没有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向金融机构、企业、社会各界聘请的政务公开监督员没有到位,不按时开展监督活动。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期内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