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公布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以下简称“海口中心支行”)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
第一部分:工作情况概述
2009年,按照《条例》要求,海口中心支行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公开成果,拓展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一是新设了政务公开工作岗位,确保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了机关、基层二级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二是努力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新制定了信息公开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审查制度,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四是通过典型引路,经验推广等,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作用。
二、以“便民、规范、高效、廉洁”为目标,继续完善政务服务大厅建设。一是梳理、扩充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确保内容准确、规范、实用,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二是积极推行服务“窗口”建设。做到凡是属于公共服务和行政执法的“窗口”处室,都有公开栏、办事指南等;做出服务承诺,落实限时办结制度;三是加大对窗口审批办件的督查力度。充分发挥监控系统作用,对政务大厅各办事窗口进行全程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对违规人员通报批评,有力地推动了工作作风转变和办事效率提高;四是完善“绿色通道”管理、首办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切实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五是加强对辖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企业办事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行政管理和金融服务的重点对象对有关信息的深入了解,加强了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职能工作相结合,不断延伸公开范围。一是在辖区内开展了反假币、反洗钱、征信知识、金融法制等一系列的金融宣传活动,借力金融宣传活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二是建立了海口中心支行与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与政策协商会议制度,通过开展互动式服务,共同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海口中心支行的机关概况
公开了海口中心支行的主要职责、领导成员、机构设置情况等信息。
(二)政务公开信息
公开了海口中心支行的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等联系方式及工作动态等信息。
(三)行政许可事项信息
公开了海口中心支行负责实施的银行贷款卡发放核准;银行账户许可证核发;经营流通人民币业务审批;装帧流通人民币业务初审;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业务初审;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乡镇国库业务审批;法人机构设在境内的外资商业银行总行及法人机构设在境外的外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申请加入同业拆借市场初审; 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申请加入同业拆借市场审批;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等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申办上述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主办处室等信息。
(四)行政处罚项目信息
公开了海口中心支行有权实施处罚的违法行为类型、处罚依据和业务处室等信息。
(五)履职业务信息
主要包括征信管理、支付结算等工作信息(通过海口中心支行宣传栏、触摸屏及网站相关栏目公开)。
(六)其他信息
包括海口中心支行政务工作动态、制度建设、政策法规等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是利用服务大厅触摸屏、宣传牌、宣传手册等载体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
二是在服务“窗口”设置信息公开栏、办事指南等。
三是设置举报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公开接受监督。
四是以设立金融法制咨询点、张贴宣传海报、悬挂横幅、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金融政策和法制宣传活动。
五是加强对辖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企业办事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行政管理和金融服务的重点对象对有关政务事项的深入了解。
第三部分: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09年,海口中心支行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建立了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程序,明确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金融信息,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单位安全的事项等金融信息不予公开(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部分: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海口中心支行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诉讼。
第五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2009年,海口中心支行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第六部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海口中心支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等制定过程中,在草案公开、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等方面有待改进;辖内部分支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还不够规范、制度还有待建立或不甚完善。下一步,海口中心支行将围绕服务型央行建设总体目标,重点抓好“强化管理、优化服务”等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全面加强政务大厅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报告期内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