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办公室工作的行领导。
成 员:办公室、货币信贷政策管理处、支付结算处、货币金银处(保卫处)、国库处、征信管理处、国际收支处、法律事务处、营业室主要负责人。
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主任由办公室主任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