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银发〔2025〕64号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银发〔2021〕84号)有关要求,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海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联合制定了《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docx 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海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 2025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