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产管理试点业务实施细则》(琼银发〔2025〕64号)规定,下列机构已完成试点规模报备,同意申请试点规模,特此公告。
序号
试点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试点规模
报备时间
1
汇百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1460100MAA9AHB71M
10亿人民币
2025年10月16日
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
2025年10月17日